經濟日報記者顏瑋辰/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6日審查教育部與所屬機關明(113年)度的預算。其中因應中央擴大租金補貼2.0政策已在七月上路,適用對象更隨著民法成年年齡修正、申請年齡降為18歲以上。不過,針對「校內住宿生」是否納入本補助,內政部回應,據內政部租金補貼計畫作業規定,建物登記主要用途含有「住」、「宿舍」字樣」即符合規定,但若是學校未與學生簽契約,或未清楚記載金額和期限,就不符合規定,呼籲學生甚至家長於簽約時需要多留意。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立委吳思瑤、范雲和陳培瑜等人提案,盼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方案除了可適用於校外租屋生,也能擴及校內住宿的學生們,期望啟動跨部會協調、與內政部商議大學生專案。對此,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針對「校內住宿學生」是否適用中央擴大租金補貼2.0給出回應,稱目前將採取定額方式補助,暫定不分校內外,初步規劃每月將補助1,200至1,500元,期望能在明年二月份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