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胡瑞玲/台北報導
原訂10月試營運的大巨蛋因審查作業確定跳票,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再度隔空對槓,柯文哲26日甚至要求內政部進行公開辯論,北市建管處也針對大巨蛋防火避難性能評鑑爭議說明,盼內政部營建署盡速完成審查。
建管處表示,避難層認定權責部分,營建署2021年4月8日發函說明為北市都發局權責,後來大巨蛋避難性能由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簡稱台建中心)於2021年9月6日評定通過後,同年9月29日營建署請都發局確認是否同意避難層的認定,但未提及是否應載明認定原因。
都發局2021年11月10日正式函復營建署同意避難層認定,但4個月後,內政部於2022年3月2日質疑都發局於2018年相關會議「改為同意地下1層為避難層」的發言,要求釐清,都發局在2022年3月7日及24日分別就令程序面及設計實務面來回復,內政部直到5月才回復尊重都發局避難層認定結果。
建管處指出,大巨蛋防火避難性能的第四次變更設計,自台建中心2021年9月6日評定通過後,歷經293天,迄今尚未取得內政部認可,比較先前第一到第三次變更設計,從評定通過到內政部認可平均天數僅需23.5天。
建管處表示,內政部2021年9月若對大巨蛋防火避難層的認定有疑義,需具體說明認定過認得話,可於函文中敘明,不然以通案公務辦理原則,營建署早已說明此為都發局權責事項,都發局既已同意避難層認定,應無需另外說明事實認定的過程。
針對內政部以2018年會議發言要求都發局再次釐清,經查是次會議記綠的會議結論,當時設計建築師未提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7條的修正檢討,因此沒有地下1層得否為避難層認定的議題。
至於建築執照第三次變更設計經抽查不符部分,建管處表示,大巨蛋案有申請變更,將園區內72座安全梯的其中5座安全梯避難層認定於地下1層,以符合相關法定規定並送請防火避難審查事宜,相關改正圖說與2018年會議檢視圖說並不相同。
另外,建管處指出,大巨蛋開放計畫自2015年因未按圖施作勒令停工後,本案透過環境影響評估、都市設計審議及台建中心性能審查評定程序,大幅下降容納人數、增加避難容留面積、增加室內安全梯及安全區劃數量,並要求改正未符防火構造的室內安全梯,整體避難安全已有顯著提升。
建管處表示,請內政部依照相關規定審查大巨蛋案的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認可案,如仍有疑義,都發局將秉權盡速回復,也會要求遠雄盡速依營建署所提意見修正圖說,完成改正程序送請評定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