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蕭雅娟/台北報導
台北市內湖槍擊案,槍手犯案後搭船逃到東南亞,檢警大規搜索拘提11名涉案人。檢警調查,60歲陳姓男子涉嫌指使張姓涉案人,安排槍手搭船離境,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稍早士林地方法院開庭後諭知陳男請回。士檢表示,檢察官會再研析是否抗告。
內湖分局、台北市刑大,在案發後密集召開專案會議,日前也前往士林地檢署與檢察官開會,逐一清查槍手犯案前後行蹤,查出槍手作案模式不單純,有多人接應,此波行動搜索拘提11人到案。

檢警調查,22歲李姓涉案人及27歲林姓涉案人,協助居住處所清理善後、67歲陳姓涉案人提供犯案前住所、21歲劉姓涉案人提供餐點物資、49歲顏姓涉案人為船主、44歲許姓涉案人接應前往澎湖、60歲陳姓涉案人指使張姓涉案人安排搭船、50歲張姓涉案人安排搭船。另,3人為證人,分別26歲林姓證人提供送物資機車、27歲施姓證人和25歲黃姓證人提供清潔善後汽車。
檢方稍早指出,內湖槍擊案拘提11人到案,陳男複訊後檢察官向法院聲押禁見,顏、許、李等3人以5萬交保,林、劉2人均1萬交保,其餘5人無保請回。士林地院稍早開羈押庭,諭知陳男請回。士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會再研析是否抗告。
法官認為,陳男涉藏匿人犯及違反入出國移民法等罪嫌的案情,與已到案共犯所述大致相符,並有相關卷證資料可憑,尚難認有勾串或湮滅證據之虞;又因檢察官未具體指明,陳男究與何位共犯有勾串跡象或可能,認本件尚無羈押原因,諭知請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