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為打造高齡友善與全齡共融的居住環境,新竹市政府持續推動「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計畫」,針對早期興建、尚未符合無障礙規範的集合住宅提供補助,逐步改善公共空間通行環境,受理期間自今年4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都發處長蘇文彬表示,此次補助對象為民國101年12月30日無障礙相關法規施行前已取得建造執照,或於建築管理實施前已興建完成之集合住宅,且須為非單一所有權人。另針對有高齡者、幼童或身心障礙者居住之社區,或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經向本府各公所報備有案,並獲書面通知需限期改善無障礙設施者,將優先補助。

都發處說明,在補助內容方面,若為5層以下公寓大廈,辦理共用部分無障礙改善並設置昇降設備,每案最高可補助新臺幣216萬元;此外,針對共用部分無障礙設施改善,則提供每案最高36萬元補助,且補助金額均以不超過總工程經費45%則。
市府提醒,有意申請之社區或管理組織,應於受理期間內備齊相關文件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始得辦理後續施工及補助請款作業;如年度預算用罄,將不再受理補助,請民眾把握申請時程。
市府指出,透過補助機制,不僅可有效減輕社區改善負擔,更能全面提升居住品質,落實無障礙生活環境,打造更安全、便利且具包容性的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