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胡瑞玲/台北報導
配合交通部規畫刪除「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的排氣檢測規定,汽車排氣檢驗業務將回歸環保署辦理,環保署今預告修訂汽車排氣檢驗配套的6項相關法規及公告草案,未來車齡滿8年以上汽油車,每2年要檢驗1次,不合格者需連續2年到檢,今年7月1日開始生效。
環保署空保處科長許仲豪說明,統計全國車齡滿8年以上的汽車約有200多萬輛,由於汽車排氣檢驗業務將回歸環保署,因此修訂汽車排氣檢驗配套6項相關法規草案,包含「移動汙染源空氣汙染物放標準」、「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汙染物檢驗及處理辦法」、「使用中汽車之認定及檢驗實施方式」、「汽油及其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排放空氣汙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汽油及其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實施排放空氣汙染物定期檢驗之對象、區域、頻率及期限」、「柴油及其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實施排放空氣汙染物定期檢驗之對象、區域、頻率及期限」。
許仲豪強調,對車主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因為原本就規範車齡滿5年以上汽油車,每年需驗車1次,法規上路後,民眾檢驗地點及方式都與現行方式相同,只是每2年會多驗一項排氣檢測,而排氣檢驗的經費將由空汙基金補助,車主無需額外繳費。
而柴油車排氣檢驗新制將自明年起開始辦理,許仲豪表示,會以有汙染疑慮的柴油車作為排氣定期檢驗對象,目前每年定期檢驗的柴油車數量約5000多輛,排氣檢驗不合格者,隔年起應連續2年做排放空汙定期檢驗,2年定期檢驗合格後,第3年才可免除定期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