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維斌/雲林報導
中央政府陸續在沿海裝設風力發電機,雲林沿海居民13日到雲林縣議會陳情,指發電機風切噪音轟轟叫,影響健康,議會建議縣府訂定「雲林縣陸上風力發電設施申請設置行政審查原則」,指現行風電環評規定設風力發電機距村落僅250公尺,近年風電設施愈做愈大,應距村落1千公尺以上。縣府表示會轉中央參考。
陳情的台西與四湖村民說,最近政府在沿海裝設風力發電機,因離村落不遠,巨大葉片轉動,全天風切噪音轟轟叫,不但影響人,也影響沿海養殖魚產,高壓管線輻射更令人憂心,要他們如何生活?政府如果堅持要做,居民已做好長期抗爭的準備。
雲林沿海將陸續設立風力發電機組,對地方村落帶來嚴重影響。 記者蔡維斌/攝影
雲縣副議長蘇俊豪及議員許志豪、林深、廖郁賢、蔡孟真、黃淑鈴等人,不分黨派為村民發聲,蘇俊豪說,他們並非反對綠能,但應考量百姓的生活與安全,國內風電環評規定設風力發電機距村落僅250公尺,但近年風電設施愈做愈大,風扇低頻和噪音的確帶來極大影響,這樣的環評距離已不符實際,希望能比照德國標準距住宅1500公尺,最起碼也要1千公尺以上才合理。
蘇說,兩年前四湖鄉崙北村因被太陽能板包圍引發抗爭,縣府訂定「嚴重地層下陷不利農業經營區地面型太陽能設置行政審查原則」,規定村落方圓300公尺內不得設太陽能設施,如今風力發電擾民,應要比太陽能更嚴格才對,縣府應速訂「雲林縣陸上風力發電設施申請設置行政審查原則」,包括高壓電纜埋設深度,一併進行規範,保障村民。
建設處長李俊興說,2025綠能是國家重大政策,希望中央重訂環評標準,讓地方有所依循,免於各縣市各行其是,甚至引發官民對立,縣府會將陳情案轉中央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