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葉卉軒/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21)日正式公告修正「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3條、第6條條文,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扣除由中央統籌分配予地方之餘額,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之分配,由行政院視各該用途業務需求及財務狀況統籌調配;任一用途的獲配金額,不得低於餘額10%。
《所得稅法》明定房地合一稅收入應用於住宅政策及長照支出,然而房地合一上路至今,扣除統籌稅款10%後,餘額90%皆全數挹注長照基金,未曾挹注住宅政策,引發爭議,立委紛紛要求財政部檢討。先前財政部預告修正辦法,昨日行政院正式公告,2024年起,規定至少餘額10%必須用於住宅政策。
財政部1月預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新增任一用途「最低獲配比率」為10%,也就是規定法定的住宅政策用途、長照支出,分別至少獲配房地合一餘額的10%,確保部分財源能挹注住宅政策,例如住宅基金,昨日由行政院正式公告。
舉例而言,假設有100萬的房地合一稅,其中10%依規定撥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剩餘90萬元中,至少10%、也就是9萬元須配給住宅政策使用。以2022年全年房地合一稅365億元計算,10%、36.5億元撥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後,剩餘的328.5億元,至少10%也就是近33億元需撥給住宅政策專用。
財政部表示,目前法案已正式公告,預計2024年上路。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主導支出的主管機關分別為內政部及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