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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拚10日三讀 擬採正面表列、訂許可項目

#不動產 #政策 #平均地權條例 #許可制 #正面表列
工商時報記者彭媁琳、呂雪彗/台北報導
 
針對不動產業界關注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民進黨總召柯建銘9日表示,將支持行政院版,希望10日院會處理。但在一些行政程序上有疑義部分,會用附帶決議方式處理,把它弄清楚。知情人士表示,未來免經許可及需經許可項目,均採正面表列公告,隨時滾動檢討增加樣態,內政部盼拚母法通過後三個月內,完成子法公告上路。
 
民進黨團幹事長羅致政認為,希望10日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黨團立場就是按照委員會初審通過。他說,9日院會是在確認議程後,就繼續進行總預算案協商,最快10日才能對氣候變遷因應法進行二、三讀程序。
 
知情人士表示,平均地權條例未來免經許可及需經許可項目,均採正面表列公告。圖為大台北地區房地產。(中時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力拚13日前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圖為大台北地區房地產。(本報資料照片)
 
立院民進黨團於9日院會提出變更議程,將《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改為第一案,預計10日院會進行處理,針對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等外界有疑慮部分,綠營黨團會議有所討論,並達成支持政院版共識。
 
柯建銘表示,黨團會提附帶決議把一些行程程序有疑義部分弄清楚,例如私法人購屋改為許可制,相關審查程序不能曠日廢時,要能迅速審查,希望多數在一周內完成,不能定一個政策阻礙危老都更,除非特殊案例。對此,知情高層表示,立院附帶決議應是以平衡角度,處理業界擔憂事項,內政部強調新法不溯及既往,不會趕盡殺絕,業界不必擔心。
 
針對限制私法人購屋,朝野及業界爭議仍大。知情官員表示,母法通過後會立即邀不動產公會座談溝通,討論子法方向,針對「免經許可」及「需經內政部許可」二大類別,會採正面表列公告,屆時會和業者就個案各種樣態討論,如合理的項目都會列入正面表列,即使初期未列入,隨時可滾動檢討,不必修法,業界毋需過度憂慮。
 
未來私法人若要購買住宅房屋,應檢具使用計畫,經內政部許可,原則容許做員工宿舍、長期出租或都更危老取得產權進行整合所需,並規定五年內不得移轉。
 
官員表示,平均地權條例10日三讀後,經總統公布有些條文可立即上路,但針對限制預售屋換約、私法人購屋許可制、預售屋解約實價登錄、檢舉獎金制度等四項規定,均需訂定子法,由行政院另訂「日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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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媁琳、呂雪彗∕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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