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琮恩/綜合報導
台灣庇護安置機構密度低、留置時間受限,導致受暴婦女脫離暴力環境、自立生活困難重重。專家表示,國外庇護機構能與社宅資源銜接,大方公開機構地址,讓社區居民共同保護受暴婦女,甚至讓施暴丈夫到場討論兩人未來的關係發展。
勵馨基金會林口服務中心主任李玉華說,台灣庇護安置服務是由社工與受暴婦女討論留置時間長短,實務上仍有時間限制。
英國作法是由婦女自行決定居住時間,且婦女有庇護機構鑰匙可自由進出。英國庇護與社會住宅是「一條龍服務」,婦女確認申請到公宅、國宅,居住不成問題後再離開庇護單位;荷蘭的「橘屋」是收住受暴危險程度較低的婦女,做法是將機構位置公布,施暴丈夫在工作人員的協助下,能到機構討論如何經營關係,橘屋將地址公開,也讓社區居民負起「共同保護」責任。
李玉華表示,歐洲國家近年開始討論,為何家暴事件發生時是「婦女離家」,遭遇暴力的婦女反而被迫帶著孩子離開原有生活環境,而非施暴的相對人遷離家中。台灣保護令雖有相對人遷出的「遷出令」規定,但裁定比率極低,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