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曹悅華/台北報導
為優化扣繳制度,行政院會2日預計通過《稅得稅法》修正,重點包含將未依規定辦理扣繳問責對象,從原本公司負責人,改為公司本身。
財政部本會期有三大優先法案包含《所得稅法》、《營業稅法》、《海關進口稅則》,後兩者日前通過行政院會並送立法院審議。
外界屢次質疑,以自然人為扣繳義務人,恐承擔過鉅扣繳責任,例如過去曾有某興櫃公司因一時疏忽,在給付大陸公司貨款時未辦理扣繳,遭國稅局查獲後,將這筆帳算到公司董事長頭上,慘遭開罰上億元。因此根據財政部所提出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將扣繳義務人範圍,由負責人與應扣繳單位主管等自然人,修正為給付所得營利事業、機關、團體等組織。
當公司未依規定辦理扣繳時,可限期補繳、補報並處一倍以下罰鍰;未在限期內補繳等情況,可處漏稅額三倍以下罰鍰。
二、草案比照居住者扣繳的處理方式,增訂非居住者扣繳稅款繳納、憑單申報及發給期限,遇連續三日以上國定假日得延長五日。
三、修正未依規定填報憑單罰則,賦予稽徵機關得於一定裁罰金額範圍內衡酌具體個案違規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處罰的裁量權,即未來將給予彈性,國稅局可按照違章規情形,在法定1,500元至2萬元間裁罰,不再硬性規定裁罰20%。
官員說,2日會通過的版本僅微調,與財政部草案大方向不變,修法最終目的就是為了優化扣繳制度。
此外,1日勞動節為年度所得稅開徵的日子,今年報稅有三大不同,包括基本生活費提高至20.2萬元、年滿18歲成年可獨立報稅,及新增CFC申報個人受控外國企業獲利所得要報稅;並增加查調資料稅額估算表及附件上傳的兩項新措施。財政部次長李慶華透露,線上申報1日凌晨上線,不到上午9時30分,完成申報者約11萬戶,也有將近100萬戶已完成所得資料的查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