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劉懿萱、江婉儀/新北報導
新北市逾30年以上房屋達77.6萬棟,有人質疑屋齡久遠的老房多興建於都市計畫實施前,市府每年僅認定70餘件合法房屋,導致都更動作緩慢。城鄉局說,房屋符合安全不一定要都更,不應將合法房屋證明與都更混為一談,去年已修法把多元都更獎勵上限提高到30%,提升民眾都更意願。
新北市有167萬2753戶,老屋非常多,市議員黃淑君表示,推動都市更新的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市民的人身與財產安全,市府喊出「都更三箭」,以容積做為獎勵,鼓勵用房屋健檢和結構安全性評估,換取更安全住居空間,貌似嘉惠市民,但實際都更動土案件少之又少。
![新北市議員黃淑君認為,屋齡久遠的老房多興建於都市計畫實施前,但市府一年僅認定70餘件合法房屋,導致都更動作緩慢。圖/黃淑君提供](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I5MTAzOG5ld3M,/4a66437aeeec7283_1026x768.png/qs/w=600&h=600&r=16888)
黃淑君舉例,新北市充斥許多在都市計畫實施前就存在的老房,外觀破舊、影響市容,屋齡多在50年以上,住戶生命安全如同屋況一樣岌岌可危,但依循「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申請認定合法化的戶數,1年僅70餘件,危老合法化物件年年也不超過百件。市府應積極協助合法房屋的認定,與海砂屋的修建與核准。
新北城鄉局說,新北市部分建物在「建築法」與「都市計畫法」實施前已興建,而取得合法,兩者無必然相關,房屋證明並登記後,可買賣、繼承、貸款等,辦都更、危老僅是其中一項選擇,外界不應把合法房屋證明與都更混為一談。
另市府推動多元都更,包括一般、防災和簡易都更及整建維護等,2019年起截至今年4月,多元都更累計申請902件、核准682件,申請量為過去20年2.54倍、核准量為過去20年4.5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