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藝人丁小芹因販賣假名牌包,依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定讞,並發監桃園女監服刑;丁女服刑過半,日前申請假釋獲准,18日下午5時出獄,須在24小時內向新北地檢署觀護人室報到。
丁小芹於2015年、2016年在拍賣網站平台刊登不實拍賣訊息,詐騙12位買家下標交易,一審依加重詐欺罪判刑3年6月;她上訴,二審智財法院考量丁小芹坦承犯罪,撤銷改判2年6月,2020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丁女上訴,全案確定。
2020年12月1日,丁小芹自新北地檢署發監,檢察官對她所犯的2罪再聲請訂應執行刑,法院裁定丁小芹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8月,扣掉易科罰金刑仍須服刑2年4月,日前她服刑過半,申請假釋獲矯正署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