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買房? 還是先養小孩?

2014/03/27 09:00
文/林奇芬
 
高房價讓許多年輕家庭大喊,「養不起孩子了」。其實,不管是房屋或是養小孩,都是甜蜜的負擔,三種情況幫你分析,該先養孩子,還是先買房子。
 
 
高房價已經讓上班族望屋興嘆了,若再加上還要養小孩,雙薪家庭的收入將面臨入不敷出的窘境,因此,現代年輕人普遍瀰漫著「養小孩恐懼症」,許多人寧願選擇不婚、或是不生,更有人說「寧願養房子也不養小孩」。
 
這種說法不符合常理,但也凸顯了現實的無奈。的確,對剛在職場上打拼的新婚夫妻,該先買屋還是先養小孩,實在是一個需要好好計畫的難題。
 

 
0到6歲,育兒花費最重
 
一般而言,小孩子剛出生的前三年是財務負擔最沉重的時刻,以台北市為例,日托的嬰幼兒照顧一個月費用約在1.5萬元到2萬元之間,若是24小時照顧,費用在2.5萬到3萬元左右。但這還不包括孩子尿布、奶粉、副食品費用等。因此,每月2到3萬元以上的負擔,可說是基本消費。
 
 
3歲之後上幼稚園的費用也差不多,除非可以選擇公立幼稚園費用較低,若一般全日幼稚園或美語幼稚園,每個月也要1至2萬元以上的費用。換句話說,在孩子上小學之前,每個月的花費約在2萬元以上。
 
如果一對雙薪家庭,月收入在8萬元以下,同時要負擔3-4萬元房貸與2-3萬元孩子養育費,收入立刻捉襟見肘。因此,就必須要抉擇,究竟是先買屋、還是先養小孩呢?
 
以下幾個狀況分析,提供年輕家庭評估一下自己的購屋與生育計畫。

 
情況一,30歲以下,有自備款,可以先買屋,晚生小孩
 
前提是已經有自備款,具備立即買屋能力,只要房貸負擔在夫妻月收入四成以下,就可以購屋。由於可以在三到四年以後再生小孩,且未來收入還有調升空間,更具有養兒育女的能力。而房貸若可控制在四成以內,目前每月收入還有一些儲蓄空間,多存三、四年的資產,可以因應未來養育子女的費用需求。
 
情況二,30歲以上,沒有自備款,先考慮三代同堂
 
養育子女相關費用,在0到6歲負擔最重,上小學後負擔大幅降低。若能利用此六年時間,選擇與父母同住,扣除給父母的孝養金或生活費分攤,卻可大幅減少租屋成本與保母費,就可利用此段時間趕快儲蓄購屋自備款。等六年後孩子上小學階段,開始購屋繳房貸,負擔就不會太沉重。
若無法與父母同住的小家庭,考慮高齡產婦的危機,最好還是先養小孩,購屋只能晚幾年再說了。
 
情況三,30歲以上,有自備款。尋找降低保母費的方法
 
年齡較大者需要考慮及早生產問題,雖有自備款具購屋能力,則必須同時負擔房貸與子女養育費,這種情況的家庭財務負擔最重。此時,如果能請父母協助照顧子女,仍是最省錢又放心的方法。若真的不行,還是要以生育子女為優先,度過0到3歲最高花費期後再購屋。至於後續3到6歲,最好以選擇公立幼稚園為優先考量,大幅降低每月開支,就可以展開購屋行動了。
 
買屋與生小孩,都是年輕家庭的甜蜜負擔,只要事先好好盤算,應該都可以一一實現,不需要犧牲其中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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