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公寓火災釀6死 縱火犯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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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08:51
中國時報記者馮惠宜/台中報導
台中市中區興中街1棟出租公寓2022年發生6死6傷火災,檢警追查發現42歲鄭姓租客因不滿68歲莊姓房東要他搬離,憤而縱火,而莊姓屋主因囤積大量回收物也阻擋房客逃生,台中地院19日宣判,縱火的鄭男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房東被依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罪及《廢棄物清理法》,判處7年徒刑,仍可上訴。
中興街大火發生在2022年3月6日,經檢警調查發現承租在8樓套房的鄭男,因欠繳租金9000元,加上他在房間內飼養寵物羊散發異味,多次遭莊婦要求搬離,當日莊又下最後通牒,鄭男於當天下午4點到2樓以打火機點燃放置在樓梯口的垃圾袋,隨即外出到超商買泡麵,未料火勢蔓延,又因逃生困難,釀6死6傷慘劇。
消防火調指證房屋因堆積雜物,消防動線受阻致水線難延伸、搜救困難;台中市府也說,2019年起就對莊裁罰35次,累積罰單達20萬1600元。而莊婦辯稱其東西僅放在1樓巷道內,其他樓層樓梯間與走道物品均非其所有。
中檢在2022年5月6日偵結,依殺人罪、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起訴鄭男,依《刑法》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罪、過失致死、《廢棄物清理法》等罪起訴莊婦。
全案經台中地院2年多審理,一審19日宣判,認莊婦堆積雜物導致租客逃生及消防救災困難,依《刑法》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罪、過失致死、《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鄭男縱火事實明確,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