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屋族小心被課重稅?達成「這條件」房屋稅率降回1.2%
2026/05/12 08:30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基隆報導
房屋稅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上路,非自住房屋將會按照全國歸戶計算,並依持有戶數按差別稅率2.6%至4.8%課徵,多屋族可能須繳較高額的房屋稅。基隆市稅務局表示,除了自住房屋以外,為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多屋族只要將閒置房屋出租,符合一定條件,就可以合法的節省房屋稅。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民眾可以將合法的閒置住家用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成為公益出租人;或投入社會住宅市場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即可享受與自住用相同的優惠稅率1.2%課徵房屋稅。
也可將房屋委託民間包租代管業者,與承租人簽訂一年以上契約供居住使用,有申報租賃所得達到一般租金標準,租賃期間的房屋稅就會按單一稅率1.5%課徵。
此外,民眾如果將房屋作為一般出租住宅,只要申報租賃達標準,並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報,就可以跟繼承取得共有房屋,合併計算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而可以適用較低的稅率,持有4戶以內每戶1.5%、5至6戶者每戶2.0%、7戶以上者每戶2.4%,不用擔心會被課高稅。
基隆市稅務局提醒,房屋稅已經改按年課徵,房屋實際使用情形如有變動,請於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即3月22日,今年遇假日順延至3月24日),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假若變動後稅額有減少,則申報當期就可適用。
如果變動後稅額有增加或逾期才申報,則自變更的次期才會開始適用,此外,經核定後使用情形如果沒有變更,以後可以免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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