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弊案 關鍵兩官商張之明、張騰龍疲憊前往看守所

2023/07/14 09:45
聯合報記者蔣永佑/台北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組長張之明涉嫌透過立法委員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收賄、喝花酒,護航廠商通過雲林光電、道路改善、市區道路整修審查案或標案,檢調發動搜索、約談,昨依貪汙罪聲請羈押禁見張之明、張騰龍與廠商陳登來、江俊昇4人。台北地院經漏夜開庭,稍早裁定張之明、張騰龍羈押禁見,陳、江各以300萬、70萬交保,江男並限制出境、出海。
 
遭裁定收押的張之明、張騰龍兩人,於清晨約5點30分一臉疲憊地步上囚車,送往台北看守所。陳登來因凌晨籌措保金不易,將待法院上班再行辦保;江俊昇則由家人以現金辦保後離去。檢方聲押4人前,已先諭令營建署課長詹家欣50萬元交保,廠商黃良凱、莊文傑各30萬元交保。
 

 

北檢偵辦營建署弊案,遭法官裁定收押的關鍵兩官商張之明(右二)、張騰龍(左一),今晨一臉疲憊地前往看守所。記者蔣永佑/攝影

 

 
檢調調查,張騰龍曾任民進黨立委助理,近年轉為國民黨籍的鄭天財服務,並掛名執行長,疑似有不肖廠商因此認為他藍、綠通吃,於是經由張騰龍牽線,和擔任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的張之明搭上線。
 
檢調懷疑,兩人於2021、2022年收受多家廠商賄賂,由張騰龍擔任白手套,協助業者對於審查或競標過程指點迷津,張之明再予以配合,其中部分預算中央政府前瞻計畫,涉案人等藉此行、收賄達數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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