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變印度神廟 判禁止宗教活動

2014/05/16 11:15

記者林偉信、林郁平/台北報導

國內司法史上首宗台灣人與印度人因宗教問題對簿公堂的定讞判決。台灣人因不滿印度籍鄰居在豪宅內開設印度神廟,訴請法院要求印度人搬走。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印度人確有違反住戶規約,判決不得於大樓內從事宗教活動,也不得將住宅供宗教神廟、道場使用。

位在北市精華地段的名廈,被印度人改建為神廟,法會期間每日更湧入近百名信徒。圖為印度「神聖光芒覺醒使命教」宗師馬哈拉吉,僅為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網路)

至於管委會請求法院將舒瑞傑勝公司強制驅離部分,合議庭認為必須經由全體住戶一致決議始得為之,管委會並無此權限,駁回此部分的聲請。該處位在北市精華地段的保富環宇敦南名廈,每坪逾百萬元,記者昨到該大樓,保全人員以屋主不願意為由,婉拒入內採訪。

記者在大樓外見到幾名印度女子離去,她們表示與神廟無關,不願發表任何意見;北市民政局表示,曾到該處訪查,但因屬私宅且負責人拒絕,無法認定是宗教活動場所,也不清楚狀況。

管委會表示,印度人夏山米96年購得第20層建物,然後將室內隔間改為神廟裝潢,並設置印度宗教神像神壇,法會期間每日更湧入近百名信徒。住戶於97年7月6日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禁止住戶在大樓從事宗教活動,但印度人不理會,管委會才提告要求他們強制遷離。

舒瑞傑勝公司反駁,公司是印度人開設,當做員工宿舍,每逢印度慶典,雖有很多印度訪客,但沒有吵鬧,也沒有焚香、燒紙錢、播放梵音或佛號的行為,只在屋內安靜禮佛。

一審判管委會敗訴,二審改判管委會勝訴,最高法院佐以大樓警衛證詞及監視器畫面,認定該公司確有將建物提供作為宗教活動,顯已妨害其他住戶安寧,並違反大樓住戶規約,判決該公司不得於大樓內從事宗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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