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領高薪納責任制…行不通
2018/12/25 10:32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國發會提案「一定薪資條件之監督管理人員」、「專業人員」、「新創公司核心人員」等納入責任制,勞動部昨(24)日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議,多數委員認為,定義不清,範圍不明,因此三案都不支持。
原本被認為最有可能闖關成功的「新創公司核心人員」納入責任制,國發會當場無法回答,「何謂新創公司」、「何謂核心人員」,甚至有委員提問,「美而美漢堡店算不算新創公司」?國發會當場遭到委員打臉。
國發會提案「一定薪資條件之監督管理人員」、「專業人員」、「新創公司核心人員」等納入責任制,勞動部昨(24)日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議,多數委員認為,定義不清,範圍不明,因此三案都不支持。。圖/本報資料照
針對「一定薪資條件之監督管理人員」,國發會提案是,30人以上公司、且該公司從業人員薪資中位數兩倍以上或薪資水準前15%以上,並為監督管理人員,得納入責任制。勞動部轉述,此提案對高薪定義很不清楚,範圍也不明確,多數委員都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