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外送員專法 每單最低45元+時薪1.25倍

2026/01/07 09:40
工商時報記者林莉、林于蘅、黃有容/台北報導
 
立法院6日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並於總統公布後6個月施行,條文明定外送員每筆訂單報酬不得低於外送服務期間換算最低時薪的1.25倍,並設有每單最低保障45元。全文共28條,聚焦外送員、消費者與合作商家三大權益保障。
 
勞動部表示,此次修法重點可歸納為三大面向。針對外送員權益,條文明定每筆訂單不得低於外送服務期間,即接單到完成的時間,依比例換算最低時薪之1.25倍,並設最低45元保障及調整機制,報酬應全額直接給付、每月至少發給兩次,且須提供可核對的明細,提升透明度。
外送專法明定,每筆訂單報酬不得低於外送服務期間換算最低時薪的1.25倍,並設有每單最低保障45元。圖/中時資料照片

 

另外,勞動部訂定「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平台不得任意變更重要權利義務,或以公告、強制同意方式要求外送員接受不利條款;若平台終止契約或作出不利處分,須說明理由並負舉證責任,並提供申訴及獨立爭議處理機制。且平台須為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及責任保險,並負擔其勞工災保保費,天然災害停班區域不得派單。
 
勞動部指出,在消費者權益上,新法要求交通部訂定消費者定型化契約規範,避免免責或限制退費等不公平條款,並規定平台保存交易、退費與申訴紀錄,必要時須提供主管機關,以提升消費爭議處理效率;同時要求平台對外送員實施食品衛生與交通安全訓練。
 
交通部也將推動「外送運價準則」修法,公路局長林福山指出,目前仍在草案預告期,後續完成法制作業並公告後,才能正式啟動外送運價討論與協商程序,交通部將力拚在今年內完成外送新運價的訂定。
 
至於合作商家權益,勞動部表示,考量小型商家議約能力不足,新法明定由經濟部訂定外送合作契約範本,要求平台揭露抽成費用、貨款結算、契約終止與爭議處理機制,並保存金流與交易紀錄,提升營運透明度,降低任意扣款或終止合作風險。經濟部表示,將配合外送專法訂定外送合作契約範本,保障合作商家權益。

原文出處 【立院三讀外送員專法 每單最低45元+時薪1.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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