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產董座砸億元買高雄豪宅 委託外甥解約遭吞2000萬
2022/07/26 09:52
聯合報記者張議晨/高雄報導
高雄某傳產黃姓董座砸下1億元購入美術館特區兩戶豪宅,後來因資金周轉不靈想要解約,委託和建設公司高層熟識的羅姓表外甥協助,羅男成功解約2戶後,卻侵吞建商退回的2000萬元價金,黃等了近1年才發現價金遭羅男私吞,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背信罪判羅男2年6月確定。
該間豪宅為知名上市建商所蓋,屬於美術館特區指標型建案之一。判決指出,2013年5月中旬,羅男自稱和建設公司高層熟識,邀請黃男購入,投資半年至1年就可賣出獲利,大手筆砸下1億元購入兩戶當投資。
其中1戶黃男以胞弟名義用5000萬元購入,同年12月初,胞弟再將權力讓渡給黃男妻子,隔年1月妻子再將權力讓渡給黃男。
2016年間,黃男因資金周轉不靈,委託羅男成功解約其中1戶,剩餘1戶因無力繼續按期繳納價金,擔心解約需負擔15%違約金,於是委託羅男協助,向建商公司高層協調,降低違約金%數,羅男應允後,要求黃將房屋讓渡給他,才好與對方洽談降低違約金。
黃男、羅男約定好後,同年7月18日成功與建商解約,11天後,建商匯還已繳納的2000萬元價金,但羅卻未將價金返還給表舅。黃男遲遲等不到價金匯入,直到隔年6月詢問建商,才發現建商早在解約不久就退回,追問羅男才發現表外甥侵吞2000萬元,氣得提告背信。
羅男辯稱,解約需要1、200萬元活動費,黃男答應要給他600萬元卻反悔;羅還舉先前協助處理土地債務等問題,按理他應該有土地分配,但黃賣掉土地後,卻未依比例分配報酬,以市價計算,黃男至少積欠他3000萬元,加上簽下的714萬借款等,他迫於無奈才把2000萬元拿來抵銷。
一、二審法官審理時,合議庭根據黃男取款紀錄,發現第1戶房屋解約後,黃隨即到郵局領取611萬餘元,其中600萬元為兩戶房子的解約金,剩餘11萬餘元,則是給羅男的「走路工」報酬。
至於羅所指的土地買賣分配問題,法官傳喚當時債務人作證,發現羅男處理完土地債務後,有領取30萬元報酬,若按他所說有分配到土地,按理無需另行給付羅男30萬元,且羅舉的欠款部分,也自承未曾向黃男催討或提出訴訟,因此不採信他說法。
一、二審合議庭認為,羅男收到建商解約款後,卻未告訴黃男建商已經完成退款,直到黃自行詢問建商,才發現價金早已退還給黃男,可見羅刻意隱匿退款資訊,未有主張抵銷的意思,依背信罪判2年6月徒刑確定,羅男得入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