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老繼承潮來襲! 掌握9年條款少繳40%稅金
2026/06/12 08:45
好房網News記者王震濂/台北報導
根據統計,全台在2025年共有逾7.8萬棟房產繼承,已連續4個年頭突破7萬棟,隨著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高資產家庭面臨「老老繼承」與短期內「連續繼承」的頻率大幅增加 。國稅局日前特別提醒,若被繼承人死亡前九年內曾繼承財產且已繳納遺產稅,可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之「九年條款」享有按年遞減免計遺產總額的優惠,最高可全數免稅,成為高房價時代下,家庭房產傳承的重要節稅工具。
什麼是遺產稅九年條款?短期連續繼承房產如何合法節稅?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與第17條規範,主要核心要件與運作邏輯如下:
●前次必須已納稅:該筆房產在前次繼承時,必須已經實質繳納過遺產稅,才符合減免資格 。
●五年內全額免稅:若被繼承人在前次繼承後的5年內不幸過世,該房產 100% 不計入遺產總額 。
●六至九年遞減扣除:超過 5 年後,扣除比率每年以 20% 遞減(第6年扣80%、第7年60%、第8年40%、第9年20%),第10年起則無減免。
為了讓讀者能快速評估家族房產的繼承時間軸,以下整理房產在連續繼承時的稅基計算差異:
其實根據內政部不動產移轉登記數據與代書業者整理的統計。在2024年,台灣移轉的房產中,由於少子化與高齡化,由繼承或贈與產生的權利移轉比例大幅增加,與 16 年前「每 12間僅1間繼承」的情況相比,平均每3間換手房就有1間靠繼承或贈與取得,顯示「以繼承代買房」已成常態。
但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指出,許多民眾在享受遺產稅九年條款的同時,得注意後續處分房產的重稅危機,因為繼承取得房產的「原始成本」,是依據繼承當年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計算,這往往遠低於市價。即使連續繼承享有遺產稅減免,但若繼承人打算在短期內將房產變現,就會面臨房地合一稅 2.0 的處罰重稅(持有一年內 45%、兩年內 45%、超過兩年 35%)。
陳俊宏表示,比較建議的方式,應先試算「未來出售的房地合一稅」與「當下的遺產稅」何者影響更鉅。若有中短期變現需求,應善用房地合一稅自住滿6年400萬免稅額及10%優惠稅率,或採取重購退稅策略,避免省了遺產稅,卻在房地合一稅上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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