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會定義空屋稅?看看香港怎麼做
2019/09/15 07:20
好房網News編輯唐主桂/綜合報導
先前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就提議應該課徵空屋稅,卻被相關部門以空屋難認定、高空屋率與高房價不一定有正相關等理由拒絕,不過鄰近台灣的香港,在13日將「空置稅」進行公告刊憲,或許也可以作為台灣抑制房價的參考。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去年提出六項房屋政策,空置稅就是其中之一,而昨天所提出的「2019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內容規定:如目標單位在為期12個月通報期的最後一天仍未售出,該發展商便負有法律責任繳交額外差餉,一主要例外情況是目標單位在通報期內,根據已加蓋印花的租賃協議,以市值租金或以上合共租出不少於183天。額外差餉的徵收率劃一為目標單位應課差餉租值的200%。
香港政府提出課徵空置稅,可以成為台灣制訂空屋稅的參考範例。好房網資料庫照片
這項政策主要是針對地產開發商囤房行為,也就是所謂的一手樓空置稅,依照目前香港的租金行情,年投資報酬率2.4%來計算,差餉租值的200%即約為房價的5%,一間1000萬元的房屋每年就必須繳給政府50萬元的額外稅金。
根據港媒報導,去年3月底時,香港已經建成卻未售出的一手樓空置量約有9000戶,佔當時預計供應量的9%,顯示出這樣的一手樓交易趨勢不理想,因此才會提出這樣的修正草案。
這樣的一手樓在台灣就類似「新建餘屋」的概念,而在台灣的新建餘屋戶數超過8萬戶,問題比起香港有過之而無不及,而這樣的打房政策雖然只針對建商、房地產開發業者,但是對於打壓大量新建、卻閒置在那的空屋卻有明顯的效果,也為台灣政府制定空屋稅指引一條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