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事業廢棄物 大村鄉平和村民堅決反對設掩埋場
2020/12/13 10:11
聯合報記者簡慧珍/彰化報導
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一塊舊廢土掩埋場,被事業廢棄物代處理商看中,向縣政府申請設立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引起村民強烈反彈,今天舉辦村民大會並當場連署反對。環保局長江培根到場表示,並非受理審查計畫,將把居民的意見轉交彰化縣環評委員會納入評審參酌。
平和村村民大會在聖瑤宮舉辦,村長賴居林主持,鄉長游盛、代表會主席游振府出席,環保局長江培根列席。游盛、游振府和賴居林都反對大村設置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游盛和游振府都表示「傾聽人民聲音」,會跟村民站在一起。游盛說,舉辦村民大會讓民眾說出心聲,鄉公所整理後,提送縣政府。
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民踴躍參加村民大會,反對設置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記者簡慧珍/攝影
賴居林說,都快2021年了,時代不停地進步,竟有廢棄物代處理商打算在大村鄉設置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而且選在水源源頭,可能影響大村鄉的好山好水和空氣,計畫未免太不適當。
賴居林表示,村民不為自己這一代著想,也要為後代子孫想一想,保持大村是安居宜居的場所,因此平和村邀請大村鄉的民意代表、村長了解這件事,他相信大家的態度和平和村民一樣,對於設置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堅決反對到底。
平和村民踴躍發言,都反對村內變成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並指出,舊廢土掩埋場原本是土石採取場,基地面積廣達11公頃,土石採取場停工後,深窪復育綠地,921地震發生後,一度被縣政府作為緊急建築廢棄土掩埋場,緊急狀態結束即不再開放,只做場址復育,怎麼可以變成垃圾坑汙染環境。
環保局長江培根說,廢棄物代處理業者應按照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公開揭露申請設置一般廢棄物掩埋場的資訊,並蒐集民眾、機關、團體的意見,作為修正環評內容的依據,這家事業廢棄物代處理業者並未依法行事,環保局今年10月26日退件,要求業者依規定辦理,環保局也請鄉公所把今晚的民意作成會議紀錄,提交給縣環評委員會及轉知廢棄物代處理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