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訴求可避法律 用合約預防「僅供參考」
2014/07/16 08:45
好房News記者胡珮蓉/綜合報導
建案廣告總是藏著許多「眉角」,就算具有法律契約的效力,建商還是可以規避履行的責任。房產雜誌執行經理黃美瑄表示,民眾如果特別在意廣告中的訴求,最好要求建商加入正式合約中,同時也要張大眼睛看清楚,留意建商有沒有搬出「一切以買賣契約以契約為依據」的擋箭牌。
建案廣告總是藏著許多「眉角」。(好房資料中心)
房產雜誌執行經理黃美瑄於正聲電台《日光大道》節目中表示,建案在DM或看板中的廣告內容一般都是合約的一部分,具有法律契約的效力,但有些建商為了規避責任,可能會在契約中加註「一切買賣契約以契約為依據」,那廣告訴求可能會因此淪為參考。
如果想留住廣告裡的「全天候供應美湯溫泉」或「三面氣勢磅礡的水岸美景」,黃美瑄建議特別在乎某些廣告訴求的購屋民眾,可以要求建商白紙黑字納入合約,而消費者也要細讀合約書的內容,以保障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