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硝公司繞流排放強酸液污染海域 遭環保局查獲挨罰

2012/10/22 16:00

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蘆竹鄉台硝公司繞流排放製程廢水,嚴重污染海域,18日遭環保局查獲。稽查過程中,廠方人員關閉排水閥,意圖規避稽查,經稽查人員展現稽查技巧,以一記回馬槍,才達成污染告發處罰。環保局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以非經許可排放管道排放廢水,屬繞流排放行為。環保局稽查人員除責令廠方立即停止排放,並限期10月22日前修復廢水貯槽,屆期未完成改,則採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不排除停工或停業處分。
 
    
環保局表示,稽查人員18日上午10點30分,於蘆竹鄉海湖村進行巡查時,發現台硝公司排放大量廢水,立即下到河道準備進行採樣檢驗測。但是,稽查人員抵達放流口時,廠方人員關閉水閥,停止排放廢水,規避稽查人員之稽查作業。
 
環保局稽查人員研判,廠方規避稽查之動作,應係在廠區周界裝置攝影機,監控廠外動靜,因而改變稽查策略,所有稽查人員再回到車內,準備好所有採樣檢測器材,穿著青蛙裝,並於下午4點30分再度至台硝股份有限公司稽查,到達後,迅速下車於廠外排水溝以簡易試紙測試呈現強酸性,立即進廠稽查,並於廠內排水管道檢測水質ph0.8,屬強酸性廢水。 
  
廠方人員指稱,因地下廢水貯存槽體破裂,未及時妥善收集廢水,致外洩流出廠外。但是,台硝公司排放的強酸性廢水,經排水溝,將直接由蘆竹坑口村之後壁厝排水幹線流入外海,造成海洋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