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才專法完備 擁2大利多
記者劉懿慧/台北報導
行政院周四院會將聽取攬才專法進度簡報,盼攬才專法與子法在107年農曆年前同步上路。財政部所訂定的子法「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草案」預告期將在周二(23日)屆滿,會計師表示,攬才專法的完備有2大利多,除了可帶動高階人才來台,也可增添企業聘用高階人才的誘因。
鄰近國家吸引人才租稅措施。圖/中時電子報
國發會周四將在院會報告攬才專法推動進度,並報告缺人才的七大策略執行成果,由於攬才專法與相關子法拚農曆年前上路,國發會將強化Contact Taiwan的攬才平台,盼駐外單位廣為宣傳,吸引國外高階人才來台。
財政部所訂定減稅相關配套辦法草案,明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的條件、申請適用程序、依時序遞延留用認定方式、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的辦法,以利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租稅優惠。
適用租稅優惠的條件,包括因工作而首次核准在我國居留;在我國從事經認定的特殊專長相關專業工作;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日的前5年內,在我國無戶籍、且不屬於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此外,當年度必須在我國居住滿183天、年薪必須超過300萬元,就可享有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部分半數可免計入綜所稅總額課稅,及海外所得不用計入基本稅額等優惠。
官員表示,租稅優惠就是要吸引高階人才,因此將薪資所得限制由200萬元調升到300萬元。據財政部針對攬才專法稅式支出報告,以薪資所得超過200萬進行調查,該減稅方案預期減少綜合所得稅1.43億元及基本稅額稅收0.02億元,合計減少稅收1.45億元;但所帶來的效益,包括來台消費、帶動產業發展等,可增加3.12億元稅收。官員說,提升至300萬後,因受影響的人數更少,其所帶來效益與稅損都會減少,預期整體影響也會更低。
外界對於攬才政策也多給予贊同,安永會計師楊建華指出,許多外籍高階人才來台工作,大多都會先跟企業談好條件,且所談薪水皆是「實拿」,而非「扣稅前」的薪水,因此大部分都是由企業幫這些高階人才繳稅,所以攬才專法的完備,也間接降低企業成本,增加聘用高階人才的誘因。
若是跟他國比較,資深會計師認為,攬才不只稅負問題,包括整體經濟環境考量,現在攬才專法給予租稅優惠,加上稅改在前日已三讀通過,對於促進留才攬才應能發揮一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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