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各種扣除額 減輕稅負
2017/04/25 11:55
記者王姿琳/台北報導
下個月報稅,會計師表示,民眾若想幫荷包省點錢,除了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之外,也可以善用各種扣除額,有效減輕稅負,例如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房貸利息或房租、教育學費與身心障礙等。
報稅想省錢,別忘善用各種扣除額。(好房資料中心)
KPMG安侯建業稅務部營運長許志文指出,稅法規定可列舉扣除的保險費,是限於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保險費,每人每年限額2.4萬元,但全民健保費用可以全數扣除。此外,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須在同一申報戶,始得認列,若小孩成年後獨立申報,即使父母親協助繳納保險費,父母報稅時仍不能列報此筆費用。
在醫藥及生育費方面,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資深經理陳人理表示,公立醫院或健保院所的掛號費與部分負擔,以及公立及健保特約的護理機構,與因身障所裝的義肢、助聽器等醫療相關費用,皆可列舉扣除。但美容整形支出、看護支出,及坐月子中心、產後護理之家等,因不屬於醫療範圍,不能申報抵稅。
陳人理指出,每戶每年最多可申報扣除30萬元的購屋借款利息,及12萬元的房租支出,但只能二擇一。然而,每戶也享有27萬元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由於不得重複使用扣除額,因此房貸利息或房租的支出,須先減掉利息收入,支出大於收入的部份才能列舉扣除。
最後,許志文提醒,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僅限子女,本人、配偶等不得列入;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不得以重大傷病卡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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