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整開區尚未重劃 地主無法蓋屋

2021/10/20 08:27
聯合報記者修瑞瑩/綜合報導
 
台南市多達362公頃土地陸續被劃定為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區,尚未辦理重劃作業造成土地閒置,無法蓋房子、連質借都困難,議員洪玉鳳昨天在議會質詢認為對地主太不公平,又規定3公頃以上不能自辦重劃,完全綁死,如今公共設施保留地都解編了,要求市府應協助地主解套。
 
市府地政局長陳淑美說,都市計畫法規定列為整體開發區後,3年內應完成重劃等作業,因此除了少數條件較差或地主間有不同意見難以整合外,多數可以很快完成重劃作業。
 
台南市議員洪玉鳳(左)昨天質詢市府地政局長陳淑美,要求市府協助整體開發區土地解套。圖/記者修瑞瑩翻攝

 

安南區1名地主表示,因土地臨道路,過去不願參加重劃,卻因此無法蓋房子,後續想參加重劃卻等了多年,希望能盡速辦理重劃。
 
洪玉鳳說,許多土地被劃為都計整體開發區,必須經過重劃、區段徵收等方式才能利用,但有些畫定多年未重劃或徵收,地主空有土地,連蓋房子都不行,她也質疑市府辦理重劃的順序,有些地主苦等不到重劃,有的無意願卻被強迫參與重劃。
 
洪玉鳳說,市府未能幫地主辦理公辦重劃,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審查基準又規定3公頃以上土地不能自辦重劃,雖因民間重劃公司良莠不齊,過去很多自辦重劃案件都官司不斷,但此規定對地主來說無異綁死了。
 
她舉北區賢豐重劃案為例,從自辦變為公辦重劃,業者與市府打官司,市府都敗訴,造成現在自辦與公辦並行的奇特現象。
 
陳淑美說,賢豐案比較特殊,市府的立場是為保障地主權益,不要產生糾紛,大都採取公辦重劃,今年市府解散兩處自辦重劃,賢豐案因自辦重劃仍在進行,後續如果再發生問題,才會接手公辦重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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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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