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明年中恢復人行道違停檢舉 不讓行人、惡意逼車都將調高罰鍰

2022/12/23 09:27
聯合報記者周湘芸/台北報導
 
我國交通亂象被外媒評為「行人地獄」,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修正草案,恢復民眾可檢舉人行道臨停或違停;無照駕駛、不禮讓行人、惡意逼車等都將調高罰鍰;另車速逾速限四十公里就算嚴重超速。後續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最快明年中上路。
 
過去因民眾檢舉氾濫也造成警察機關難以負荷,今年四月修法取消受理部分檢舉項目。但交通死傷事故逐年攀升,考量人行道占用、違停影響行人安全,道交條例修正草案重新開放民眾可檢舉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的臨停或違停。
考量人行道占用、違停影響行人安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初審通過恢復部分可檢舉項目、調高無照駕駛罰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警政署說,恢復人行道檢舉,估每年增加50至80萬件檢舉案,地方政府應確保停車格畫設完善。營建署則說,內政部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已訂定人行道上不劃設停車格,要規畫使用停車彎,若仍有不足要由主管機關同意,且留一點五米淨寬人行空間才可畫設。
 
修正草案也針對部分違規項目加重罰則。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停讓行人,從1200元到3600元調高至3600元到6千元,若因此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重為7200元到3萬6千元,並吊扣銷駕照。
 
道路蛇行、嚴重超速、惡意逼車、拆除消音器等,罰鍰自6千元到2萬4千元調高至6千元到3萬6千元,另新增國道及快速道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開罰態樣,同樣開罰6千元至3萬6千元。
 
過去超過速限60公里才是嚴重超速,這次也趨嚴為超過速限四十公里就是嚴重超速。無照駕駛則從罰6千元到1萬2千元調高為6千元到2萬4千元,無照駕駛拒絕攔檢逃逸者,可開罰1萬5千元到4萬5千元。
 
另外,汽車行駛高快速公路跨行車道可罰3千到6千元;汽車行駛道路若有機件、設備脫落,除原有高快速公路可罰3千到6千元,也增訂一般公路可罰1千到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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