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地解編 2.5公頃公園變住宅
2020/02/21 11:14
中國時報記者戴上容 、葉德正/綜合報導
淡水滬尾砲台公園是淡水地區重要公園綠地,新北市府日前檢討公用設施保留用地,通過將周邊2.5公頃公保地解編為住宅用地,還地於民,但新北市議員鄭宇恩質疑,都市綠地難得,城鄉局應該重新評估;新北市城鄉局回應,全案目前正公開展覽徵求意見,都會納入討論。
議員盼城鄉局重新評估
擁有大片草地的滬尾砲台公園可能因市府通盤檢討變作住宅用地,綠地面積會減少約2.5公頃,僅剩0.7公頃。(戴上容攝)
新北市正檢討解編全市公共設施保留地,解決私人土地的公保地,長年因政府無力徵收,地主被迫禁限建的窘境,盼能還地於民;淡水都市計畫區共提列解編19.40公頃公保地,有55%可建築土地分回原土地所有權人,另外可取得6.66公頃公共設施用地。
鄭宇恩指出,對比資料後發現解編土地中,滬尾砲台公園3.057公頃面積綠地,2.5公頃將變為住宅用地,屆時綠地公園僅剩0.7公頃。
鄭宇恩表示,滬尾砲台公園擁有大片草地是都市中難得的休憩地,政府公設解編還地於民立意良善,但應綜合考慮土地現況、生活圈的綠地面積,通盤檢討計畫資料繁瑣,一般民眾難以理解,若錯失陳情時機,公園將成一座座高樓,壓縮公共活動空間,請城鄉局務必重新調整。
公用須徵收或協議價購
城鄉局都市計畫科長楊恩捷表示,全案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檢討,滬尾砲台公園綠地屬於私人土地,若要公用,依法須由主管機關徵收或協議價購。
楊恩捷強調,通盤檢討規畫目前僅是草案階段,目前正在公開展覽30天徵求民眾意見,3月6日前都可以書面陳情,若民眾來不及,在新北市都委會審議或內政部都委員審議階段都可以提出,市府尊重也願傾聽民眾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