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減稅雙利多 全民可少繳243億
2024/11/29 08:55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邱琮皓/台北報導
明年5月報繳個人綜合所得稅,在減稅雙利多的因素下,民眾將可體驗「有感降稅」。
財政部28日宣布攸關明年所得稅申報的相關調整內容,其中每人基本生活費將從去年的20.2萬元調高8千元至21萬元;此外,由於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和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也分別調高5千至1.1萬元不等,就連課稅級距金額也一併調高,財政部賦稅署估算,合計減稅利益高達243億元。
財政部官員說,根據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4萬9359元的百分之60,財政部調升基本生活費至21萬元。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智揚表示,自2017年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施以來,這已是連續第七年調漲,至於不課稅的每人基本生活費,為每一申報戶基本生活費總額(即廿一萬乘以申報戶成員人數),超過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照及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合計數的差額,可再自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除了調高基本生活費,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漲幅已達調整門檻,財政部也調高明年報稅適用的扣除額、免稅額,其中以薪資特別扣除額調最高,從20萬7千元調高至21萬8千元,增加1萬1千元;免稅額也調高5千元至9萬7千元;標準扣除額(單身)也從12萬4千元調至13萬1千元。張智揚說,連同基本生活費費調高,對於一般受薪階級的上班族小家庭,應會相當有感。
以基本生活費調高為例,育有6歲以下子女的三口之家,基本生活費總額為63萬元,若採列舉扣除30萬元,加計免稅額、幼兒學前扣除額合計為74.1萬元,因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大於基本生活費總額,就無法額外扣減差額。但若為扶養未滿70歲雙親、一名就讀大學子女的五口租屋族,基本生活費總額105萬元,納稅人採標準扣除申報,加計免稅額和教育學費、房租等扣除額合計為95.2萬元,可從綜所稅總額再扣除9.8萬元(105萬減95.2)。
財政部表示,調高今年的基本生活費後,預估適用戶數約208萬戶,增加減稅利益26億元;連同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和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也調高,這部分可增加減稅利益217億元,合計減稅利益243億元。
除了所得稅,賦稅署也調高明年遺產及贈與適用的稅率級距金額,舉例來說,遺產稅率百分之10的適用淨額,從5千萬元以下調高為5621萬元以下,至於贈與稅率百分之10的適用淨額,也從2500萬元以下調高至2811萬元以下。
所有新聞 / 理財 / 減稅
所有新聞 / 政策 / 綜合所得稅
聯合報 記者賴昭穎、邱琮皓/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