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查封台開大坑4萬坪土地

2021/12/16 10:13
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為收回台開公司未返還的精密一期開發案結餘款17億餘元,前天會同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地政事務所及律師,查封台開位在北屯區大坑特定風景區的大湖段及大華段約4萬坪土地,後續將執行拍賣,以確保台中市府及市民權益;台開昨天表示,本案一審未經多方審酌,已上訴二審,盼再與市府協商,找出穩妥的解決方式。
 
台中市經發局指出,市府2002年至2019年間,委託台開公司出售台中工業區二期約70筆護坡地,一共售出63筆,但是台開公司遲遲未返還結餘款,市府去年11月6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確保債權,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年2月19日民事一審裁定,及今年7月2日民事二審裁定,台開公司不服二審裁定,提起再抗告,經過最高法院三審確定駁回再抗告,市府對台開公司聲請假扣押勝訴。

 

中市府針對台開公司位在大坑特定風景區的大湖段及大華段,昨查封約4萬坪土地。圖/中市府提供

 

經發局指出,精密一期開發案自2019年12月3日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歷經2年爭訟,今年9月30日經法院一審宣判市府勝訴,台開公司應返還市府17億餘元的結餘款,提供擔保後,得辦理假執行,11月完成擔保金提存,向法院聲請假執行台開公司資產,目前已由台中等各地方法院協助辦理查封作業。
 
經發局表示,除台中工業區二期護坡地外,針對與台開公司的其他案件,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二期等案件,均已採訴訟程序,以持續捍衛及保障市府的權益。
 
台開公司表示,台開公司表示,台中地院針對精密一期開發案的一審判決,未經多方狀況進行審酌,將在二審向法院說明,市政府在訴訟中並未說明有任何「恐受難於抵償或難於計算之損害」,且因假執行將造成台開公司「不能回復」的損害,請二審先撤銷假執行,保障台開公司,以及全體股東的權益。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