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拆屋卻還要繳罰款 華光里民質疑 官員誘騙違占戶

2012/11/28 10:29

記者王莫昀/台北報導

台北巿華光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楊鑫磊與錦泰里長陳綱維等,昨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法務部有官員為了拆屋,不惜欺騙違占戶,表示自行拆遷,可不用支付數十萬至數百萬不等的不當得利罰金,造成十餘戶里民自行拆屋,還須繳交原法院判決的罰鍰。

「政府政策出爾反爾,不但造成國庫損失,又損害百姓權益!」陳綱維質疑,行政院於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通過愛台十二建設總體計畫,明列「華光社區都巿更新旗艦計畫」為六大都更指標案,不過民國一百年吳敦義擔任閣揆時卻指示華光社區騰空,今年十月行政院進一步表明華光案將採BOT方式設訂地上權招商。

他說,依都更條例,違占戶在給付不當得利使用補償金等費用後,可與行政機關達成和解,並獲得安置,不料行政院出爾反爾,甚至有法務部官員涉嫌以誘騙手段,表示只要自行拆遷就不必支付龐大的不當得利罰鍰。

華光社區光明里長張惠銓指出,現在光明里與錦泰里共有十餘違占戶自行拆屋,日前法務部才正式出面澄清,強調違建拆除後,違占戶還是要支付五年內不當得利的罰款。對於華光社區里民的質疑,原本推動華光社區都更案的營建署表示,由都更改為BOT是財政部的決定,並不清楚政策為何出現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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