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擋土牆違建 公所非知情不報
2016/06/21 11:00
記者徐葳倫/三峽報導
新北市三峽17日因暴雨造成山區擋土牆崩塌,造成2死1重傷。事後追查發現陳姓地主違法施工擋土牆,4月區公所驗收同一地點的護岸工程時,卻沒主動查報違建。三峽區公所昨天澄清,擋土牆水泥塊是在護岸工程驗收後才開始施作,區公所並非「知情不報」。
新北市三峽山區17日降下豪雨,沖垮紫微路上一處私人違法建設擋土牆,壓扁躲雨的小貨車,造成2死1重傷,由於違建擋土牆緊鄰區公所施作的護岸工程,一度傳出三峽區公所驗收時可能未主動查報違建。
三峽區長陳健民昨天調查後澄清,護岸工程4月3日驗收,整體改善工程4月10日驗收,但違建擋土牆的水泥塊4月16至19日才完工,工期並未重疊,並加上陳姓地主未向公所、農業局申請整地,區公所難以事先掌握。
陳健民說,三峽區面積廣大,但僅有2名山坡地檢查員,除根據民眾及警察協助通報前往巡查點外,還依照農業局每2個月提供的空照圖變異點巡查,並非知情不報,現階段也不會懲處2名山坡地檢查員,將替家屬向地主求償。
「我也是受害者」陳姓地主表示,因護岸工程讓土石鬆動、路面坍塌,才雇工以水泥塊堆疊充當擋土牆,方便用路人行走,不知事前須申請,「也覺得很對不起他們」,賠償方面將會與律師商量,與公所、雇主以及家屬商量,希望能好好協調,有一個圓滿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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