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 24場所工作人員強制接種兩劑疫苗才可上工
2021/12/05 16:28
聯合報記者楊雅棠/台北報導
隨新冠肺炎變異株陸續出現,指揮中心5日宣布,將針對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四部會管理的多項場所,如學校、補習班、KTV、長照據點等的從業人員,強制要求接種滿兩劑疫苗才可上工,新制自明年1月1日上路。發言人莊人祥說,這些人員應盡快於今年12月17日前接種完畢,才能趕上明年新制上路和稽查。
莊人祥表示,針對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的部分業管場所,所有工作和從業人員皆應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兩劑且滿14天。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應同時提供自費三日內抗原快篩、居家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莊人祥說,若工作人員曾為新冠肺炎確診個案,且持有三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的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新冠肺炎疫苗接種證明。但在首次服務前,仍應提供自費三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並應於解除隔離滿三個月後,儘速完整疫苗接種。
若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疫苗證明者,於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三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之後須每周自費篩檢一次,檢驗陰性後才能提供服務。
指揮中心明列的場所包括,教育部管理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社區大學、短期補習班、樂齡學習中心、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游泳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
經濟部管理的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營業場所、視聽歌唱場所、桌遊及麻將休閒館、歌廳、舞廳等八大場所、大型餐宴、婚宴場所、美容美體業、會議及展覽場館。
勞動部管理的職業訓練場所,以及衛福部管理的托嬰中心、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社區型衛生福利機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親子館以及民俗調理業等。
莊人祥強調,為確保相關人員自明年1月1日起能符合規範,應儘速於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疫苗兩劑,各相關部會也會加強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