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被控賤賣三中 汪海清:劉泰英賣地也告訴李登輝

2018/12/06 10:07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綜合報導

國民黨三中交易案前黨主席馬英九被訴,台北地院昨天傳喚中投前總經理汪海清。檢方說,國民黨是中投股東,中投賤賣華夏公司,增加國家資產追償複雜度,汪海清說,國民黨重大財產交易都會陳報黨主席,舉例劉泰英任內出售仁愛路帝寶的土地,簽呈也給李登輝核定,「是慣例!」

檢察官起訴三中案,僅犯罪事實的論述即達231頁,案情繁雜、爭點亦多,法官林幸怡就馬英九等6名被告分別進行準備程序、爭點整理,第1回合排定汪海清,準備庭期排到2019年2月中以後,馬英九出庭會在其後,不過,昨天開庭時,馬的委任律師吳柏宏、劉紀翔旁聽、筆記。

汪海清(左)昨天為三中交易案到台北地院出庭。(記者王聖藜/攝影)

檢方指控,國民黨透過中投、光華持有擁有中視、中廣股權的華夏公司,因此,三中交易案除了要符合中投、光華的規定,還要符合處分黨產的法律;中投處分黨產,等於是國民黨在處分,簽呈給中投董事長張哲琛簽字外,也給馬英九簽,華夏交易案達93億元,依規應以公開招標為主。

汪海清說,國民黨內部處理黨產與處理黨營事業,組織不同,方式也不同;例如,處理黨部大樓的事是由行政管理委員會負責,黨營事業部分才由中投、光華公司負責,另行管會主委兼任中投、光華的董事長;汪說,他是中投的總經理,只負責處理黨營事業。

汪海清表示,傳統上,國民黨遇重大財產交易,都會陳報主席,這是國民黨的慣例,黨營事業的重大財產處分要不要送給黨主席批示,不是中投、光華可決定的,要看行管會主委認為有沒有必要;中投是專業投資公司,以投資為常業,通常不會問黨的資金要如何運用。

關於華夏公司交易案,汪海清說,在他的認知上,從頭到尾都是要「包裹」出售的;他說,華夏公司旗下有中視、中廣2家公司,其中,中視有鉅額負債,實務上不可能分開來出售,之前就有梧桐亞太案的例子可循。

汪海清解釋說,「好的賣掉,壞的留下來,就會被銀行抽銀根」,任內從來沒有聽張哲琛講過中視、中廣可能分開來出售,中投本來就是要賣華夏公司,至於談判時中投和中時集團前董事長余建新簽保密契約的問題,事實上,交易談判未特定余是唯一買家,也和其他買家簽密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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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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