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驚!重溢繳稅款 屏縣財稅局一文看懂
2023/08/21 11:07
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地方稅款繳納經銷號後,如有重、溢繳金額,該局會先抵繳積欠稅款後主動辦理退稅,並於扣抵後通知納稅義務人。
財稅局指出,稽徵機關於辦理退稅作業時,會先查核受退稅款人是否尚有欠稅(含地方稅及國稅),如查明有積欠稅款即依規定辦理抵欠作業,於扣抵後,尚有餘額者,則主動將扣抵收據併同退稅支票,以雙掛號郵寄納稅義務人。
進一步說明,退稅專戶公庫支票有效兌領期限自發票日起算1年內,請受退稅款人於接獲稽徵機關核發之退稅支票時,儘速至金融機構辦理兌領;如超過兌領期限,則需由稽徵機關重行製發退稅支票,另訂發票日後,受退稅款人方能領取;詳情請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服務電話或08-7338086轉717,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