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法拍 要繳房地合一稅
2025/01/10 09:30
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制的不動產,都應依法申報,即使是被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無論是否獲得實際收益,原屋主仍要在拍定人取得權利移轉證書日次日起30日內申報。
舉例來說,小明在2022年5月3日以900萬元購入一處房地,然而後來他欠債1,500萬元且無力償還,該房地於同年11月經法院拍賣,最終拍賣價格為1,000萬元,雖小明未實際獲得拍賣款項,但根據房地合一稅制規定,小明仍須報繳房地合一稅。
小明原先認為自己並未實際拿到拍賣款,因此不必申報房地合一稅,結果卻被國稅局查獲,國稅局根據拍賣價1,000萬元扣除取得成本900萬元,再扣除移轉費用30萬元,核算所得額為70萬元,要求補稅並處罰。
國稅局提醒,無論房地拍賣後結果如何,個人都必須主動申報房地合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