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凶宅「都沒說」 判賠469萬元

2016/07/09 10:23

記者蔡依珍/桃園報導

王姓女子3年前向簡姓女子買房,去年轉賣後被退貨,才發現簡女的弟弟5年前在家中燒炭身亡,根本就是凶宅,認為對方刻意欺瞞,打官司討賠,簡女喊冤說市價600多萬只賣420萬,王女「應該知道」,但承辦地政士證稱簡女「都沒說」,桃園地院法官判賠469萬元。

賣凶宅沒說,法官判賠469萬元。本圖為示意圖,非當事人。(好房網News資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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