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財政部送紅包? 房地合一稅「新算法」曝光

2026/04/28 08:30
好房網News記者王震濂/台北報導
 
你是否曾為家裡代代相傳的老房子發愁過?想賣卻被房地合一稅2.0的高稅率嚇退,卻又不敢放著它閒置。這個難題,終於有解了!財政部正式修正發布「房地合一稅申報作業要點」,針對特定股權交易釋出兩大重磅利多,也為股權交易打開了一扇「稅務救濟窗口」。特別是那些早期就透過公司持有不動產、想進行資產傳承或股權調整的家族,這次修法不僅讓估值計算更合理,可能省下的稅金從數百萬到上千萬都有可能。
 
這次財政部的修正,無疑是為台灣房地產市場投下了一顆震撼彈,傳承地政士事務所的賴宗炘地政士表示,這次修正不僅是整理舊法,更針對大家最頭痛的「股權視同房地交易」釋出了兩大重磅利多!可能有許多人完全看不懂這幾個字是什麼意義,簡單的說就是有一些長期持有不動產的企業或家族而言,因公司名下持有不動產,在股權移轉時也就是交易公司股份,是會被追討房地合一稅,許多家族企業往往被迫面臨沉重的稅負壓力,新制能省下的稅金可能高達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另一個就是如果您近期正好有股權轉讓的計畫,或是正因為相關稅務案件在跟國稅局溝通,請一定要把握這次的修正新規定。
 
《房地合一2.0》2025年前三季的短期交易占比12.6%,已創《房地合一2.0》上路以來的新低。房市示意圖。圖/永慶房產集團提供
 
想像一下,你家的控股公司持有一棟民國85年買的老房子,最近想轉讓公司股權,卻發現得繳高達45%的房地合一稅。但今天起,情況不一樣了。根據財政部的新法規,放寬股東交易110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被投資事業股權,其交易所得中屬該事業持有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地價值占比部分,用白話文解釋:舊股權加舊房地,交易所得可以按比例豁免。
 
這個改變有多大?來看個實際例子。假設你的公司股權100%取得於110年6月30日前(舊股權),公司持有的房地也全是104年以前買的舊制房地,今天出售股權時,這筆所得就不需要適用房地合一稅2.0。相比於過去被強制課45%稅率的冤枉,這根本是「從黑暗走向光明」。
 
另一個重磅改變關乎計算方式。過去判斷公司股權價值是否超過50%來自房地時,用的是「淨值」當分母。現在有了新方法,這代表什麼?如果你的公司除了房地產,還有品牌價值、客戶合約、生財器具等無形資產,這些通通可以計入「分母」。分母變大了,房地佔比自然就掉出50%的課稅門檻,進而改課徵較輕的稅目。對許多經營多年、積累品牌價值的家族企業來說,這是個相當划算的改變。
 
如果你正在與國稅局協商稅務爭議,還是因為配偶贈與、連續繼承、合建房地等等問題,套句小賴代書的說法,這次修法給了你一次重新談判的機會,所以如果你符合以下任一項,建議立即諮詢代書或稅務顧問:
●手上持有的公司股權取得時間在110年6月30日前
●公司持有的房地多數買於104年12月31日前
●最近有股權轉讓計畫
●正在與國稅局溝通相關稅務案件
 
多家會計師事務所以及賴宗炘地政士認為,這是個時間限制的機會窗口。趁著新規剛生效、國稅局還在熟悉規定的階段,主動諮詢和規劃,能幫你省下最多的冤枉稅金。
 
【FAQ:關於「房地合一稅申報作業要點」常見問題】
 
Q1:這次房地合一稅修正,對一般買賣房子的民眾有影響嗎?
A1:這次修正主要針對「特定股權交易」的認定與課稅方式進行放寬,對於直接買賣房地產的一般民眾影響較小。但若你是透過公司持有不動產,並考慮進行股權轉讓,則影響巨大。
 
Q2:如何判斷我的「舊股權」和「舊房地」是否符合排除課稅的條件?
A2:你的公司股份需在 110 年 6 月 30 日以前取得,且公司持有的不動產需在 10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取得。若兩者皆符合,且交易所得中屬於舊制房地價值的比例,即可排除適用房地合一稅 2.0。建議諮詢專業會計師或代書進行詳細評估。
 
Q3:這次修正會讓房地合一稅2.0形同虛設嗎?
A3:不會。這次修正旨在解決實務上不合理的課稅爭議,讓稅制更趨於公平合理,而非全面廢除房地合一稅2.0。財政部仍持續防堵藉由股權移轉規避房地合一稅的行為,只是在認定上給予更彈性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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