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制度整併 推「大國民年金」

2016/09/17 10:32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下周四(22日)將討論年金制度架構,各項退休制度的整併將成角力焦點。「大國民年金」、也就是每個國民都應有基礎年金、一致的老年經濟生活保障之呼籲,呼之欲出。

勞陣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年金改革最重要是,所有年金制度都應消弭職業別的差異(圖/經濟日報提供)

截至目前為止,較有共識的是農保及老農津貼將與國民年金整併,並保障現有7,256元為基本保證年金,而軍人退撫制度將朝單獨設計。然而,公教和勞保是否要整併,則有待討論,且難度很高。

官員表示,基礎年金必須要先釐清,是要現行各職業保險體系之下,另新增一層基礎年金制度,或將各職業保險統整為單一體系的社會保險年金制度。若是採統合成單一社會保險年金制度,須討論現行不同職業保險之保費分擔、既有年資如何計算、未來給付標準如何訂定及各保險原有未提存負債如何處理等。

工總代表何語已提案,政府應訂定「國民年金特別法」,並設立「中央年金總合基金」,以支應各種年金短缺並使其永續發展、長遠運作。

何語表示,年金架構要先確立出來,例如,第一層是否為社會保險、第二層是否為強制儲蓄;另外,如18%優存等政府福利是否應存在等。他強調,各項退休制度不一定要整併,但架構確立後,各項年金制度在「國民年金特別法」基礎上,就可依此改革,希望用八至十年時間將各項年金制度調整好,未來每20年為一循環,再檢討一次年金。

勞陣秘書長孫友聯則表示,為使部分族群有適足老年經濟生活保障,因而在現有退休制度之下再加上一層基礎年金或大國民年金,要以社會保險或是稅收來開辦,這是可以討論的。

他強調,年金改革最重要的精神是,所有年金制度都應消弭職業別的差異,都應以一致性邏輯去處理,包括財源、給付水準、退休年齡、資格條件等都應一致,等各職業年金處理原則趨於一致後再行整併,較為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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