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收到稅單先別慌 地稅局曝「兩類機車」無須繳費

2025/03/31 15:02
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今年的使用牌照稅將從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近期出現有許多民眾反映,自己未收到牌照稅稅單,擔心逾期未繳納恐挨罰,向地方稅務稽徵機關求助。地稅局指出,若機車排氣量在150cc以下,則使用牌照稅額為零元,因此無須繳納,亦不會收到繳款書。
 
稅務局特別說明,依據《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若機車排氣量在150cc以下,則使用牌照稅額為零元,因此無須繳納,亦不會收到繳款書;僅有排氣量151cc以上的機車才需依排氣量大小計算應繳稅額。
 
今年的使用牌照稅將從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圖/聯合資料照片
 
稅務局指出,近期許多車主因未收到繳款書而向稅務局申請補發,經查詢後才發現自身機車排氣量未達150cc,根本無須繳稅,為避免不必要的疑慮,稅務局提醒機車車主確認車輛排氣量,以免因誤解而徒增困擾。
 
另外,稅務局提醒,針對電動機車,政府自2018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提供免稅優惠,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請符合資格的車主多加留意,稅單已從3月下旬陸續寄發,請車主留意是否收到繳款書,並務必在期限內完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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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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