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染農地擴大適用光電 業者:農委會握生殺大權
2021/01/22 10:09
經濟日報記者陳昱翔/台北報導
環保署21日修正發布「受汙染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審查作業原則」,將地方環保機關進行汙染改善中及改善完成汙染土地,納入適用範圍。對此,國內太陽能業者指出,產業普遍樂觀其成,但影響能否建置太陽能光電系統的最終關鍵,仍在於農委會是否願意變更土地使用方式,預料環保署此舉效果有限。
茂迪表示,環保署此次作為,雖然對產業有正面幫助,但掌握農地使用方式的「最終生殺大權」依舊在農委會手上;換言之,若農委會不願意進行農業用地土地變更,這些農地依舊無法建置太陽能光電系統。
環保署21日修正發布「受汙染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審查作業原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灣太陽能產業歷經去年「七七事變」後,產業界與農委會的關係就呈現緊張的情勢,近期雖然雙方不斷進行溝通與協商,但仍然有許多努力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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