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明煌/報導
政府有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責任,由誰來建堤防不是那麼重要,人民關心的是有沒有好好把關建造品質。建商願意掏錢自己建,除讓房子更好賣,卻也解決了市府的難題、里民的陳情,是三贏的作法。
堤防的興建與否關乎民眾身心安全,幸好基隆市府同意興建,圖為堤防市意圖。(擷取自經濟部水利署)
建設公司向市府提出計畫近半年,市府擔心不符使用分區等法令規定,且怕會被說圖利建商,一直無法定案。
「法令是死的,人是活的」市長張通榮處理明快,他受理建商陳情後,用這句話要求各單位不要再拖,才讓全案獲得突破。
這處溪段雖然還沒有崩塌過,但前後段都發生過邊坡流失的災害,誰也無法擔保不會有類似意外。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水岸空間是建商想打造的訴求,要讓親水空間漂漂亮亮,並有安全保障,堤防當然會讓房價往上提升,建商沒利益怎麼可能花費千萬元替政府建堤防?
建商建堤防的計畫,也符合附近里民的主張,里民早就陳情過要市府建堤防,市府相關單位要懂得變通,不要拘泥法令,利用民間的力量補足政府的不足。
要市府一口氣拿出千萬元在私有地建堤防,在沒有災害威脅的情況下幾乎不可能。如今建商想自建整理河岸,堤防不用花一毛錢就可以建好,市府、里民、建商三方都有好處。
但是市府要注意把關好建造品質,別只是好看,要真的能發揮堤防應有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