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芳瑤╱台北報導
強調社區化照顧的「老人家庭托顧」服務,在國內已推展逾5年,但據老人福利聯盟統計,全台老人托顧家庭不到50個,民間團體分析原因,與家托員擔任資格門檻較高、托顧硬體空間需達一定水平的無障礙環境有關,政府應檢討內容,更積極推動。
「老人家庭托顧」服務在國內已推展逾5年,但據統計,全台老人托顧家庭不到50個。(擷取自中時電子報)
周一至周五 每天8小時
家庭托顧是平日將失能長輩送到照顧服務員家中的服務模式,家托員有如「老人保母」。
伊甸基金會主任王淑慧表示,家托是政府提供的長期照顧服務之一,目前有開辦這項服務的縣市,收費略有不同,以伊甸承攬台北市老人家托為例,會視照顧對象失能程度及經濟狀況核定,每月最多補助1萬6200元,低收入戶且重度失能者,則可獲全額補助。
若是經濟一般戶、輕度失能者,每月要自費1萬2175元,才能使用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時的家庭托顧。
老人保母門檻高 難普及
王淑慧說,家庭托顧員本身除了要有照顧服務員證照,還得具備1000小時的照顧經驗,申請條件門檻較高;每名家托員最多可收托4名長者,每人要有8平方公尺的活動空間。
她觀察,台北市有許多舊公寓,若照顧員住3、4樓以上,礙於失能老人很難負荷樓梯爬上爬下,就很難收托老人。
推展牛步 政府應檢討
老人福利聯盟秘書長吳玉琴指出,家庭托顧強調社區化,在缺少日間照顧機構的偏鄉地區,托顧家庭可以在地服務長者,減少家屬的負擔;家庭托顧更可以成為照顧服務員的微型創業模式。
吳玉琴說,相較於居家服務在國內已發展超過20年、目前服務個案達3萬多人,97年被列入長照10年計畫的家庭托顧,屬於創新的服務模式,但發展數年至今仍是「迷你」規模,政府明顯輔導不力,應進一步檢討缺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陳素春表示,家庭托顧是新的服務模式,牽涉照顧服務員有無意願提供住處收托老人,家裡也得要有足夠空間;儘管目前個案數不多,但社會上仍有需求,還是會努力推廣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