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寅/台中報導
為提供台積電先進製程設廠用地,中科價購取得興農高爾夫球場用地,但球場會員如何獲賠償卻始終未獲解決。興農會員權益促進會16日表示,他們已從地政事務所取得球場過戶土地的土地謄本,證明中科和興農早已完成交易,若會員權益受損,盼中科應負起相關責任。

興農球場委任律師陳益軒16日上午說,靜待20日和促進會見面,會提出新的球證收購方案,維護會員權益。另外,記者致電中科管理局,局長、承辦副局長均未接聽電話,不過中科日前曾「嚴正聲明」,會員證補償屬於興農和會員間的私權關係,政府無從介入,興農應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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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會上個月24日曾赴中科抗議,本月7日與興農在中科開協調會,但雙方不歡而散,並定20日再協商,興農並說會做出最終的結論。興農曾說,這期間從未收到政府的球證補償費,僅能以最初發行的擊球權保證金每張14萬元補償,對於與會員訴球每張以320萬元補償,希望由政府補償差價。
促進會總執行長廖文建說,從土地騰本可知,興農球場土地已在今年2月22日全部過戶完成,瞞騙了所有的球證會員,卻還在說一定會保障會員權益。他說,依2022年時任立法院副院長的蔡其昌和立委張廖萬堅主持的協調會,有關會員權益的結論是,(一)球證補償,以不讓會員損失為原則。 (二)興農公司與會員間之球證權益保障協議成立並生效後,中科管理局始得與興農公司簽訂協議價購契約。但中科和興農均未依協議進行。
廖文建說,興農球場最初以每坪200元買進的山坡地,中科以一坪7萬5千元以上高價價購,獲利上千倍的利潤。連打球連桿弟都說已收到補償金,中科卻跳過了會員證補償,還直接撥款給興農,實在太荒謬。
他說,球證可以買賣,球場也收了過戶手續費,雙方是生命共同體,興農要賣掉球場,會員理應獲得應有補償。促進會認為,以附近10個球場的均價計算,每位會員應獲得320萬元賠償,或是以可以以一張換一張方式,換得附近清泉崗、豐原、國際、南峰或豐原高爾夫球場的球證,維護會員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