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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房給子女「贈與」虧大了 專家:這「方式」成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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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台灣高房價讓年輕人難買房,不少父母也會提前為子女準備房產,不過想要留房給孩子,該選擇用贈與、繼承還是買賣才能繳最少的稅?其中大有學問。
 
根據內政部的全台房屋繼承、拍賣及贈與移轉量顯示,這10年來到今年全台房屋贈與移轉總數大致持平,皆維持在4.4萬戶上下。贈與數量從100年起逐年遞增,104年達到高峰,但從105年起快速減少,105年後保持在4.2-4.5萬棟的穩定數量;繼承數量則從100年起即「逐年遞增」,迄今走向未變,去年更隨著房價向上,繼承數量持續增加,顯示「繼承」漸成長輩房產移轉的主流。
 
「繼承」漸成長輩房產移轉的主流。示意圖/摘自Pixabay
與兄弟繼承房產時若未辦理房屋登記,未來出售時就僅能適用部分的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示意圖/摘自Pixabay
 
品嘉建設董事長胡偉良指出,這種情形和當前的房屋移轉稅賦太高有關,因為若以贈與方式辦理房產轉移,除不得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而需多繳不少「土地增值稅」外,恐怕還要補繳不少的「贈與稅」,民眾自然會藉由繼承來減少稅賦。
 
胡偉良舉例,自家公司在承作危老改建時也常遇到住戶詢問這類問題,改建後的房子究竟該如何登記?基於節稅考量,胡偉良都會建議盡量「避開贈與方式」,一來以贈與方式只要超過法定贈與額度,超出部分就要繳納10%以上的贈與稅,另外土地増值稅仍需按一般稅率繳納,而排除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適用。
 
胡偉良表示,房產在產權處理上,不論是否有改建,仍以登記父母名義,也就是原老屋所有權人為宜,待百年之後再由子女繼承,這樣一來可以只繳遺產稅而不需繳交土增稅和贈與稅,省掉巨額的稅賦,另外,也因保有不動產而可以「獲得更多的兒女孝順」。
 
但若父母仍希望將改建後的房產登記在特定子女名下,那麼建議則以「透過買賣完成轉移登記」為宜,若子女收入不夠或尚未成年,父母仍可藉由事前規劃逐年贈與資金或產權,之後再透過親屬間特殊的買賣契約,按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標準單價來完成買賣交易,這樣的做法除了仍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外,也可以依父母的意願做好房產的轉移及避開日後子女間的財產爭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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