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琮恩/台北報導
健保署擬採「公私協力」設置「第二層健保」,台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蔡麗娟提醒,保費須合理,甚至低一點,才具有誘因,如投保人數具有經濟規模,就能採用「大樹法則」,分攤風險,讓所有民眾均能享有新療法、創新治療等醫療保障。
蔡麗娟表示,現行健保費用由雇主、民眾、政府等三方負擔,雇主負擔六成,民眾負擔三成,政府負擔一成;第二層健保不宜加重「雇主」負擔,應由政府負起照顧國人的主要責任,民眾占比應低一點。保費低廉,才不會造成醫療階級,更能落實醫療平權。
此外,未來兩個健保系統之間應有連動機制,例如,現行健保如給付新藥、新技術,第二層健保就隨之擴大調整給付內容,以確保民眾花得比傳統商業保險更少錢,卻可獲得更多的保障。
健保日前給付一劑4900萬元的高價罕藥、近千萬的癌症CAR-T細胞治療,今年起開始給付癌症次世代基因定序、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納入健保,每一項目支出金額龐大,讓健保總額點值愈來愈低;高雄縣醫師公會理事長王宏育表示,若以公務預算編列第二層健保經費,用於給付高價新藥、新科技,就能避免醫療點值遭稀釋的困境。
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指出,現行健保民眾滿意度相當高,若設置第二層健保,相信可以減輕患者及家屬經濟負擔;由政府統籌,具有一定公信力,希望新政府盡速研擬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