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欣恬、趙靜瑜/台北報導
「紙風車368兒童藝術工程」第200場3月19日在兩廳院廣場表演時,因兩廳院禁止紙風車使用火光特效,演出被迫改成LED燈上場,李永豐炮轟官僚體系扼殺藝術。「兩廳院是人民納稅給的場所,並不是表演藝術的『老闆』,應該要服務人民、正視表演藝術團體的心聲。」兩廳院總監李惠美回應,基於公共安全,一切依法辦理,「如果依法行政就是官僚,萬一出了人命誰負責?」
事件起因為紙風車在和兩廳院接洽過程中,被拒絕使用「冷焰火」,且「若執意使用,將要求中止演出」。紙風車基金會執行長李永豐說,紙風車使用的是低燃點的「冷焰火」,並非煙火,常用於舞台特效,他說,任何規範和公眾安全,紙風車絕對願意遵守和配合,但承辦人員反覆的態度和語帶威脅,令人失望。
「承辦人員表示只要任何火花就是不行,表明『即使是向台北市消防局申請煙火施放通過,也不能使用』,演出前一晚(18日)卻又突然改口建議我們向消防局申請施放煙火許可,但是照正常程序至少要5天前申請,根本來不及。」「這件事是一個觸媒,就像不能因為食物中毒,就禁止所有餐廳營業,國家表演殿堂應該要正視表演團體的心聲,而不是用威脅口氣對待,令人傷心。」
「紙風車並不重要,但作為國家品牌團隊之一,都受到這樣子的對待,其他表演團體是否更敢怒不敢言?」李惠美說,紙風車一開始申請場地並沒說有火,直到3月8日技術協調會議上第一次「口頭告知」。
3月15日給兩廳院火焰實施細則,包括舞台前與旋轉煙火,但數量過多,「我們也在想辦法,3月18日告知他們去台北市消防局報備並簽切結書,但為時已晚。」李惠美表示,2007年兩廳院已被指定為國定古蹟,又地屬博愛特區,再加上八仙塵暴過後,兩廳院依據內政部要求修正廣場使用要點5條第8項:「為維護場地安全,嚴禁於現場使用火源、施放煙火、天燈、鞭炮、風箏,或含有火藥、粉塵等易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