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晉宇/綜合報導
針對超徵稅收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下周一將進行「稅收超徵還稅於民」公聽會。財政部書面報告表示,稅課收入優於預期不等同財政賸餘,且立委擬提案法制化,若僅以稅課收入全年實徵淨額達到當年度預算編列數120%或大於3千億元,為普發現金發放條件,而未考量總預算之歲入執行與整體預算收支情形,恐有舉債發現金之疑慮。
財政部書面報告指出,將持續精進稅收估測精準度。預算從編製、審議至執行完成,存在時間落差,加上近期國內外經濟變化大,造成估測值與實際值發生落差,但稅課收入優於預期均依法徵收,並無外界以「超收」之名,誤解為超過本應課稅之金額,以致有還稅於民之議。

財政部表示,近年稅課收入優於預期,均依預算法及公共債務法相關規定優先減少舉債、並執行債務還本及審視歲入執行情形,增加債務還本數額;歲入歲出賸餘扣除債務還本後之收支賸餘,均累計至歲計賸餘,供後續年度施政融資財源,以相對減少債務之舉借,減緩政府債務累積;同時提升財政韌性,因應氣候變遷、地緣政治風險等不確定因素挑戰。
行政院主計總處書面報告表示,政府普發現金有其政策目的,適用特定事項及時間,並以特別條例規範,以過往為例,辦理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所需經費,就由行政院擬具「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若將稅課收入實徵數超過預算數之額度,納入預算法常態化規範限定用途,恐無法保持彈性,因應外在環境變化及國家重點施政項目。
原文出處 【藍推稅收超徵還稅於民法制化 財政部:恐舉債發錢】